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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[上海商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办公室]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


各单位:

为全面巩固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成果,压紧压实整改责任,提升整改质效,确保各项任务按期落地、形成长效机制,根据学校《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方案》要求,现就开展专项督查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开展中期自查

各牵头单位(位列第一位牵头单位,协办单位需将相关材料报送牵头部门)对照整改方案,逐项核查2026年1月—5月整改任务落实情况,规范填报《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落实情况自查表》(附件1)。

二、深化阶段总结

在自查基础上,形成《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阶段性总结》(附件2),报告要求文字精炼、重点突出、数据详实,同步梳理整改期间新制定及修订的制度文件。

1.已完成任务:逐项总结成效,严格落实销号管理;

2.推进中任务:梳理阶段成果,分析问题原因,明确后续计划;

3.整改成效或亮点:特色、亮点、经验做法;

4.存在困难或不足:说明困难或不足,以及经集体研究后的举措。

三、组织专项督查

为确保整改成效落地见效,学校对牵头单位的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。

(一)督查对象

整改任务的牵头部门。

(二)督查内容

1.方案制定与执行情况:整改方案是否具体可行,整改是否按计划推进,整改对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实际成效;

2.任务落实与成效情况:对照整改方案,检查重点任务完成情况,核查节点任务是否达到预期,查找薄弱环节与改进方向。

(三)督查方式

1.现场督查:由整改办公室牵头,联合党委行政部门和二级学院组成督查组,通过听取汇报、查阅资料、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现场检查;

2.反馈督办:督查组现场反馈意见,督促限期整改、闭环落实。

(四)督查时间

20266月中旬(具体安排另行通知)。

(五)结果运用

督查组开展中期论证与阶段性总结,编制《整改中期报告》,对重点难点问题专项督查、挂牌督办。

四、相关工作要求

1.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责任落实,把评估整改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,健全质量提升长效机制。

2.坚持严实标准,提升工作质效,从严从实开展自查、总结和督查,确保数据真实、材料充分、整改扎实。

3.规范材料报送,严守时间节点。自查表与阶段总结须经班子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、加盖公章,6月5日(星期五)前报送纸质版及电子文档。

联系人:路建国,综合楼503,21190016@sbs.edu.cn

特此通知。

 

附件:1.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落实情况自查表

2.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阶段性总结



上海商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办公室

2026年5月18日